儘管過了多年,這個笑話至今依然令人津津樂道。
事情發生在五年前,我的一個高中同學身上。他叫阿詳。家境小康,平時生活與常人無異。然而,在當時卻發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件。
那天下午,他跟往常一樣,放學回了家,卻發現家中吵吵鬧鬧,上前一探究竟。才曉得自己居住了二十幾年的房子將要被賣掉。
“你哥居然偷偷拿著權狀,把我們家給賣了”他媽大聲地向他說道。而他老爸跟他大哥也都在場,爭辯著這件事。
原來,由於他們家父母所受的教育不高。因此家裡許多重要文件都交給步入中年的大哥代為管理。然而,這次大哥卻在沒有充分向家人告知及討論下擅自將房子賣掉。
“阿我之前也不是沒有講啊,也沒聽到有人反對”大哥嚷嚷著。
“你在廁所自言自語,然後就通過了誰會曉得阿!”他爸惱怒地回應。
“對方開出的價錢遠高於預期,現在把房子賣掉絕對利大於弊”大哥不斷訴說著他把房子賣掉的理由 “合約都已經簽了,現在反悔會有信用問題”
或許,現在賣房能夠擁有一定的利益,但他卻不明白,爭辯的點在於他沒有告知及妥善溝通下,就擅自與外人簽約,達成協議。儘管文件由他管理,卻不代表他有充分的授權去執行簽訂協議的動作。更何況,居所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,就算賣房有相當的利益,生活的調整仍需要一段時間的適應。
“而且你難道不知道? 對方就差我們這塊地,就可以完成這附近的整體開發案,他們老早就想併吞我們,所以才開出這個價錢。”他老爸氣憤地說。
“被併吞也不一定不好”他哥摸摸鼻子說。
最後,他老爸氣不過房子被不知情下被併吞,要求退回這個未經充分溝通即授權的合約。儘管在賣房上有極大利益,但為了防止被併吞。因此決定以逐房審查的方式來決定要賣房子的哪些部分。
廁所賣?房間不賣? 樓梯不賣? 陽台賣?
賣房子不都買整體的嗎? 別人看上這裡也是看到整體,第一次聽到有人賣房還要一個部分一個部分審?
最後審完,老哥說約簽了不能反悔,管他有沒有經過溝通跟授權。沒多久後他們就被趕出家門,因為來不及找房子只好露宿街頭,成了同學間最大的笑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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